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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等发文,安徽也要选至少2个市试点
今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
其中提到,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何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是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能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中医医院)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县医院、社区卫生院等)为成员的医疗联合体。统筹负责辖区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不仅加强协作,同时还将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缩小“大医院”与基层医院之间的诊疗差距,形成“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运行发展模式。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方案》提出,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3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试点城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二、四大重点任务
三、工作安排
来源:中安在线、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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